三峽壩區(qū)茅坪貨運中心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作者:hxjt 更新時間:2017-09-05 11:42:1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壩區(qū)(茅坪)貨運中心工程已由宜昌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fā)改審批[2012]551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補助和地方自籌,招標人為湖北三峽現代物流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三峽壩區(qū)(茅坪)貨運中心工程項目(施工)總建筑面積80380㎡,本次新建建筑:1號倉庫10276.71㎡、2號倉庫6590.39㎡、綜合用房1315.94㎡、維修車間1006.79㎡、消防泵房153.30㎡、變電所200.56㎡、1號大門334.55㎡、2號大門325.04㎡、3號大門34.89㎡、叉車充電棚140㎡;堆場、鋪地及其他硬化、綠地、道路、停車場等配套工程,詳細情況以施工圖紙為準。
2.2 工期:240日歷天。
2.3 招標范圍:以建設單位(業(yè)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為準。
2.4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等級標準。
2.5 工程安全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主要資質要求
3.1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主要資質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其他要求見招標文件):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提供原件或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印有二維碼)復印件,并注明此復印件用于三峽壩區(qū)(茅坪)貨運中心工程投標專用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副本原件,如證書在有效期內因辦理延期手續(xù)而不能提交原件的,應提交證書復印件,并由企業(yè)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機構出具正在辦理延期手續(xù)的證明。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評委不予采信);
(4)投標人信用分值必須為80分及以上(投標截止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站“誠信住建信用信息專欄”(以下簡稱“誠信專欄”)查詢投標企業(yè)信用信息等情況,并將查詢結果在開標現場當眾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級以“誠信專欄”查詢結果為準)。初次進入宜昌市建筑市場且未進行信用信息登記的企業(yè),誠信等級認定為B級,誠信分值計為80分);
(5)投標人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yè)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省外建筑業(yè)企業(yè)投標信息登記表》,省內企業(yè)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yè)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
(6)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①具備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注冊專業(yè)為建筑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安考證原件或帶有二維碼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②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擬派本工程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副高)及以上;崗位專業(yè)必須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結構”中的一項。(須提供證書原件);
(8)擬派本工程的其他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要求: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具備上崗執(zhí)業(yè)資格,安全員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在有效期內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述現場管理人員所載聘用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
(9)擬派本工程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各1人),施工員、安全員(各2人)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管理人員(提供管理人員證書原件;湖北省外企業(yè)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 的,應由企業(yè)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并能如實反應上述考核內容);
(10)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11)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主要資質審查要求提交相應的原件和(或)復印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標委員會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審查。
3.2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3 本工程為一個標段,投標人只需對此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重要提示:1.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宜昌建設行業(yè)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核查施工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項目或者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及時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完善相關手續(xù);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當天不得進行宜昌市CA鎖更新、變更企業(yè)信息等相關業(yè)務,否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員后,方可登錄秭歸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會員專區(qū)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17時00分至2017年9月7日23時30分止。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交易系統(tǒng)投標企業(yè)操作指南》
4.2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將在本公告第8條規(guī)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招標人在本公告第8條規(guī)定的媒介上發(fā)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視為所有投標人收到該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標人應每天自行登錄本公告第8條規(guī)定的媒介查閱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yè)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guī)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9月26日9時。
1、網上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 CA 數字證書登錄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機構(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2、現場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光盤備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至秭歸縣政務服務中心八樓(茅坪鎮(zhèn)屈原路 1 號)。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寫標記的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光盤,招標機構將拒收。
3、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只要出現上述任何一種投標文件應當拒收的情形,其投標將被拒絕。
6.2 招標人現場接收投標文件(不加密電子光盤)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7年9月26日8時00分至9時00分。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fā)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開標會
本招標工程的開標會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茅坪鎮(zhèn)屈原路1號)八樓開標大廳公開進行。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須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處理。
8.發(fā)布公告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在:《秭歸公共資源交易網》、《宜昌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宜昌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網站》網上發(fā)布。招標公告發(fā)布起始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湖北三峽現代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秭歸縣茅坪鎮(zhèn)濱湖路6號山水龍城C9號
聯(lián)系人:肖軍
聯(lián)系電話:07172661005
招標代理機構:華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區(qū)夷陵大道56-1-1031
聯(lián)系人:紀成晨
聯(lián)系電話:15871669558